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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最高法院28日發佈《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》,要求從明年1月1日起,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全面公佈,上網文書原則上不得修改、更換和撤回,接受公眾監督。
  最高法院表示,一個案子怎麼判決,當事人的訴請是什麼、證據是什麼、法官如何來認定等,都應當呈現出來,可以限製法官的自由裁量權,並使得不當干預無從下手。
  按照規定,公佈的裁判文書要刪除當事人住址、電話等信息,刑事案件被害人、證人等實行匿名。有4種裁判文書不上網,包括涉密、涉隱私、涉未成年人等案件。
  (原標題:法院明年“曬”文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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